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如下:
-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概况、资质要求等
- 投标人资格预审: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
- 招标文件发售:向合格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 现场踏勘与答疑: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书面答复投标疑问
-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按招标要求编制技术标与商务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
- 开标: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报价等核心内容
-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既定办法评审(综合评估法/经评审最低价法等)
- 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日)
- 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各地可能有细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