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质疑。

关键时间节点说明:

  • 招标文件质疑期: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开标过程质疑期:开标现场提出或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
  • 中标结果质疑期:中标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

  1. 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2. 应明确列出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
  3. 可要求暂停签订合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