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工程招标并不一定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但以下情形应当公开招标:

  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特殊情形经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

  • 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 受自然资源或环境条件限制
  •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