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通常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 行为主体:经营者之间发生的市场竞争行为
  2. 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恶意竞争的主观意图
  3. 客体侵害:破坏市场秩序或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权益
  4. 客观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商业混淆(仿冒标识、包装等)
    • 虚假宣传(误导性广告、数据造假)
    • 商业诋毁(贬损竞争对手商誉)
    • 侵犯商业秘密
    • 不正当有奖销售
  5. 损害结果:实际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竞争秩序破坏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行为目的、手段、后果等因素,需注意不同国家/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