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最新规定,合伙人的对外责任主要如下: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的,应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同等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出资额为限
  • 退伙人对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债务仍承担相应责任

2023年修订强调:合伙协议可约定责任分担比例,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