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经营期间,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 个人债务独立原则:合伙人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由个人财产承担,与合伙企业财产无关。
  • 例外情形:若债务用于合伙事务或经其他合伙人追认,可能转化为合伙债务。
  • 债权人权利限制:债权人不得直接要求用合伙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但可申请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