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1. 合伙财产优先清偿:首先用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 合伙人连带责任: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内部追偿权:实际清偿超过自己份额的合伙人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 特殊约定优先: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注意事项:

  • 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退伙人对退伙前债务仍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