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伙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

  1.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2.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若参与管理则可能丧失有限责任保护。
  3. 特殊普通合伙:故意或重大过失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担责。
  4. 混合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责任承担需注意:合伙协议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实际经营行为可能影响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