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期间债务分摊通常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约定优先:合伙人可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无约定时按出资比例分担。
  2. 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全额偿还。
  3. 内部追偿:实际承担超过约定比例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超额部分。

注:具体执行需参照《民法典》及《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债务分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