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个人承担合伙债务的主要规定如下:
- 连带责任原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 内部追偿权:实际清偿超过自己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特殊合伙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需明确登记为有限合伙)。
- 新入伙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
- 退伙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债务仍须承担连带责任,但对退伙后债务不负责。
注:具体责任比例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或平均分担。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个人承担合伙债务的主要规定如下:
注:具体责任比例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或平均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