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起诉解散合伙企业需依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主要流程如下:

  1. 起诉条件:合伙人可基于法定解散事由(如经营困难、合伙目的无法实现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2. 管辖法院:由合伙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诉讼材料
    • 起诉状(列明原被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 合伙协议及企业登记证明
    • 证明解散事由的相关证据(如财务账册、会议记录等)
  4. 法律依据:引用《合伙企业法》第85条关于解散情形的规定。

提示:建议诉讼前通过律师进行专业评估,并尝试协商或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