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承担合伙债务的主要方式如下:
- 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 财产执行顺序:首先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不足部分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得份额承担(需注意财产分割法律界限)。
- 特殊合伙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参与管理的可能转化为普通合伙人责任。
- 内部追偿权:超额承担债务的合伙人可向其他合伙人按约定比例或实际盈亏分担比例追偿。
重要提示:新合伙人需对入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债务仍须负责。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债务分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