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 新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债务同样承担连带责任;
  • 退伙人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 特殊普通合伙的例外: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的特殊普通合伙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其他合伙人无需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