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合同纠纷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协商优先:双方应基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条款友好协商,可考虑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期限或解除合同。
  2.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590条(不可抗力)或第533条(情势变更),主张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
  3. 证据保全:保留政府防控文件、沟通记录、损失证明等关键证据。
  4. 调解途径: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组织等第三方介入化解矛盾。
  5. 司法救济: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注意1年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疫情影响程度制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