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至第六百八十条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常见纠纷处理要点:

  • 书面合同是核心证据,需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条款
  • 自然人之间借款自交付时成立,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原司法解释"24%利率上限"已废止)
  • 借款人可主张返还超过36%年利率部分的利息

诉讼时效: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期间有催收行为的可中断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