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约定管辖:合同双方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 法定管辖:若未约定管辖法院,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涉及不动产的投资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 涉外管辖:涉外投资合同纠纷可约定中国法院或外国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国专属管辖规定。
注:合同履行地需根据争议义务类型确定,例如给付货币的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