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 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 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 因传染病传播或流行,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
  • 因传染病传播或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 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拒不执行或隐瞒、谎报疫情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罪主体为负有传染病防治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