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补足出资责任: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限制股东权利:公司可通过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权利。
- 连带责任:发起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增资时董事、高管未尽勤勉义务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 股权强制转让或除名: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 赔偿责任:给公司或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特殊情形下(如公司破产),未缴出资将加速到期,股东需立即缴纳全部认缴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