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未按公司章程或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常见处理方式如下:

  1. 补足出资:要求股东在合理期限内补足应缴出资额及利息;
  2. 限制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可限制其利润分配、新股优先认购等权利;
  3. 承担违约责任: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 股东除名: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5. 债权人追责: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注:具体操作需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及司法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