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实物出资。实物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一种形式,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实物必须具有可评估性,能够用货币估价
  2. 实物应当依法可以转让(法律禁止流通物除外)
  3. 需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4. 需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常见的实物出资包括: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车辆、房产等。实物出资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