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并不一定需要按照股东比例进行。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具体操作需通过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常见非等比增资情形包括:

  • 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定向增资
  • 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
  • 通过特别决议调整股权结构
  •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的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