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合伙企业股东出资不实需承担以下责任:

  1. 补足出资责任:股东需在应缴出资范围内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权利限制:公司可限制其利润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
  4. 债务连带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 股东除名: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股东会可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特殊情形:若因出资不实导致公司破产,股东可能被追究抽逃出资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