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如下:

  1.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殊情形: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