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与合伙人解散的相关规定如下:
合伙人退伙情形
-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义务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
- 合伙期限届满且不愿继续经营
-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 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
- 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清算程序
- 确定清算人(全体合伙人或指定代表)
- 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 清理财产、处理未了结事务
- 清缴所欠税款
- 分配剩余财产(按合伙协议约定或出资比例)
- 编制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