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出资不足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补足出资责任:股东应按章程规定期限补足欠缴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限制股东权利:公司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限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权利。
  3. 连带责任:发起人股东应对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补缴责任(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4. 债权人追偿: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缴足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8条、第30条、第9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