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法中,过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三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 过继承(放弃继承)
    指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导致其应得份额由其他继承人分配。
  2. 代位继承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代替其继承。
  3. 转继承
    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核心区别:
- 过继承是主动放弃权利
- 代位继承是因被代位人先死亡而发生
- 转继承是因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但未实际取得遗产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