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时,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提出商标异议: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需提供在先使用证据
  2. 申请无效宣告:对已注册的恶意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效为5年内
  3. 收集使用证据:整理商标在先使用记录、销售凭证、广告投放等证明材料
  4. 司法诉讼:通过法院起诉主张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5. :评估后可与抢注者协商商标转让(需公证交易过程)

建议同步采取行动:

  • 在核心类别及关联类别补充注册商标
  • 通过著作权登记、专利保护等多维度构建知识产权壁垒
  • 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定期检索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