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可能被撤销。商标局或法院在认定存在恶意抢注情形时,可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常见的恶意抢注情形包括:

  • 明知是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而抢先注册
  • 以不正当手段囤积商标牟利
  • 侵犯他人著作权、姓名权等在先权利

被侵权方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需提供恶意抢注的证据材料。商标撤销程序通常需要6-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