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法院在商标侵权判决中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 被控侵权标识与注册商标的相似程度
  • 商品/服务类别的关联性
  • 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 是否造成消费者混淆可能性
  • 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

典型判决结果包括:

  1.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 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
  4. 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5. 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赔偿数额计算方式:

1. 权利人实际损失
2. 侵权人获利金额
3.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4. 法定赔偿(5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