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具体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
赡养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
- 《宪法》第49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给付赡养费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特殊情形说明: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义务相同
- 继子女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 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