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处罚如下:

  1. 责令停止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可要求立即下架相关产品
  2. 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没收销售三无产品的全部非法所得
  3. 罚款: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
  4.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依据主要为《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36条和第49条规定。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