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包括破产案件诉讼费、管理人报酬等优先支付
  2. 职工债权
    • 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 法律规定的补偿金
  3. 社会保险费用与税款:企业欠缴的社保费用(除前项规定外)和所欠税款
  4. 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贷款、商业欠款等一般债权

特别说明:担保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参与上述顺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