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仍属于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简言之: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范围,但抵押权人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就该财产变现价款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仍属于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简言之: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范围,但抵押权人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就该财产变现价款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