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的供应商欠款是指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或服务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这部分欠款属于普通债权,需按法定清偿顺序分配资产。
主要特点:
- 需在破产受理后45天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清偿顺序位于职工工资、税款之后
- 通常只能获得部分清偿(视资产情况)
- 担保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
供应商应对措施:
- 及时申报并提交合同、交货凭证等证据
- 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 关注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 必要时可申请债务人重整
破产清算中的供应商欠款是指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或服务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这部分欠款属于普通债权,需按法定清偿顺序分配资产。
主要特点:
供应商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