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清算后,债权的处理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债权申报: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债权确认:破产管理人审核债权真实性及金额,法院最终裁定确认。
  3. 清偿顺序: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优先顺序清偿: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
    • 税款
    • 普通债权
  4. 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变价后,按上述顺序依次分配,同一顺序按比例清偿。

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未获清偿的债权将依法免除(除保证债权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