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的个别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有债权需通过破产程序统一清偿。但以下情况例外:
- 担保物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可继续执行担保物
- 破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债务不受影响
- 破产重整期间经法院批准可恢复部分经营活动
对于个人破产试点地区(如深圳),债务人经法院批准可保留必要生活财产,其余债务依法免除。
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的个别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有债权需通过破产程序统一清偿。但以下情况例外:
对于个人破产试点地区(如深圳),债务人经法院批准可保留必要生活财产,其余债务依法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