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案件中,债权人起诉后能否保全债务人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破产受理前:债权人可正常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查封债务人房产。
  2. 破产受理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9条,所有执行程序中止,个别保全措施解除,财产由管理人统一处理。
  3. 例外情形:若债务人存在欺诈性转移财产等行为,管理人可行使撤销权追回房产。

建议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