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判决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如下:
- 成立清算组:法院判决解散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或法院指定人员组成。
- 清算组备案:10日内向工商部门备案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名单。
- 公告通知:60日内在报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 债权登记:债权人应在公告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资产清理:清算组核查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债务清偿:按法定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清偿债务。
- 分配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 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制作报告并提交股东会/法院确认。
- 注销登记:持清算报告等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
注:整个清算过程通常需6个月,复杂情况可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