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原则上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以下例外情况仍需注意:

  1.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业务混同,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追责;
  2. 抽逃出资:实缴后违规抽回资金需在抽逃范围内担责;
  3. 清算责任:公司解散时未依法清算导致债权人损失;
  4. 担保承诺:股东自愿提供担保的需履行担保义务。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具体债务纠纷,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