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未实缴出资不影响其申请破产的资格。破产程序主要考察债务人是否具备"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定条件,与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无直接关联。
但需注意以下法律后果:
- 管理人有权追缴股东未实缴出资,该部分资金应纳入破产财产
- 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恶意延期出资的股东可能被追究赔偿责任
实务中常见处理方式: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向股东发出补缴通知
- 已到期未缴的出资应立即缴纳
- 未到期的出资视为提前到期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未实缴出资不影响其申请破产的资格。破产程序主要考察债务人是否具备"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定条件,与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无直接关联。
但需注意以下法律后果:
实务中常见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