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宣告后,仍需依法偿还债务,但清偿顺序和方式受《企业破产法》约束。具体规则如下:

  1.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工资等优先支付
  2. 普通债权:剩余财产按比例清偿,不足部分依法免除
  3. 股东权益:股权清偿顺序最后,通常无法获得补偿

特殊情形:
- 担保债权优先受偿
- 恶意逃债行为可被撤销
- 个人连带责任需另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