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发现未偿还债务时,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补充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补充申报,逾期申报可能丧失受偿权利。
  2. 核查债务性质:区分优先债权与普通债权,优先债权(如职工工资、税款)将优先受偿。
  3. 调整重整计划:管理人需重新评估债务总额,必要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修改重整方案。
  4. 追究责任人:若发现隐匿债务或欺诈行为,可追究相关方民事或刑事责任。

关键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56条(逾期申报处理)、第82条(债权分类)及第93条(欺诈行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