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为每年4月和10月各申报缴纳一次,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按季度或按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