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目前暂未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根据现行政策,房产税试点仅在上海、重庆两地实施,丽水市非试点城市,普通住宅无需缴纳房产税。但商业房产需按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具体税率如下:

  • 自用商业房产:房产原值×70%×1.2%
  • 出租商业房产:租金收入×12%

注: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咨询丽水市税务局(0578-12366)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