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1. 滞纳金起算时间: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通常为每年6月30日截止)。
  2. 滞纳金比例: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
  3. 计算公式:滞纳金=欠缴税款×0.05%×滞纳天数。
  4. 示例:若欠税1万元,逾期30天,则滞纳金=10,000×0.0005×30=150元。

注:具体执行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