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继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依次继承遗产。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此类推。

代位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主要区别:

  • 继承主体不同:相继继承是同一顺序或下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 发生条件不同:相继继承因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而发生;代位继承因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
  • 继承份额不同:相继继承中继承人继承全部应得份额;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