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权税费计算方式如下:

  • 增值税:按5%征收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5%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7%(市区)或5%(县镇)计算
  •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3%计算
  • 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额的2%计算
  • 印花税: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金额的0.05%计算
  • 土地增值税:根据增值额实行3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