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下:

  • 市区(含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每平方米年税额6-30元
  • 县级市城区(曲阜、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泗水、梁山):每平方米年税额4.5-24元
  • 建制镇及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3-6元
  • 农村地区:免征土地使用税

具体适用税额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土地等级、用途等因素确定,不同行业可能适用差别化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