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代位继承
- 定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份额。
- 适用条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8条(原《继承法》第11条)。
- 示例:父亲先于祖父去世,孙子可代位继承祖父遗产中父亲应得的部分。
转继承
- 定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 适用条件: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52条。
- 示例:祖父去世后,父亲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父亲的继承权转给其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
2018年法律变化
2018年《民法典》草案(2021年生效)对代位继承范围有所扩大,允许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如侄甥代位继承),但转继承规则基本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