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流程主要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步骤如下:

  1. 委托申请:由公安机关、法院或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书面委托;
  2. 材料审核:鉴定机构核查委托书、病历资料、影像学报告等材料;
  3. 受理立案:符合条件者受理并签订鉴定协议书;
  4. 检验过程:鉴定人进行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及伤情分析;
  5. 出具意见: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文书(复杂案件可延长);
  6. 异议处理:当事人可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